当前位置: 首页 > 仲裁 > 撤销仲裁裁决 >

仲裁庭怎么组成?审理期限是多久?

2022-12-27 10:42:54 来源:法律专家网

提出申请

一、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附证据清单,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二)申请人为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额明细表。

(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

(4)证据附证据清单,参见第一类第(5)项要求。

登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前调解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2、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3、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开庭审理

一、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回避

1、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2、回避申请书

四、延期开庭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鉴定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六、撤诉

1、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和解撤诉。(撤诉申请书

七、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先予执行

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先予执行申请书

裁决

一、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裁决先予执行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标签: 仲裁庭的组成 审理期限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指定管辖的原则是什么?二审中怎么提管辖?
委托合同纠纷管辖的法院怎么确定?委托合同的管辖权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有关涉外婚姻中抚养纠纷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我国法律有什么解释?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权问题有哪些?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有几种情况?
法律规定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如何处理?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有哪些影响因素?
涉外离婚公证怎么做?涉外离婚公证具体步骤有哪些?
关于涉外离婚的程序具体内容有哪些?涉外离婚的程序有什么法律依据?
异地分居五年一方工资是共同财产吗?涉外婚姻离婚在哪里办理?
挂靠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挂靠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夫妻分居异地如何诉讼离婚?实践中法院是怎么认定分居?
知识纠纷
1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 关于反不正竞争法规定几种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有哪些?
3 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产品有哪些?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4 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有几部分?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5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有哪些?
6 经营者不得实施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类型是什么?
7 涉嫌传销怎么定罪?涉嫌传销的判刑几年?
8 哄抬物价怎么认定?哄抬物价如何举报?
公司法
法律规定公司设立的费用由谁承担?公司办理公户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分别是什么?公司合并和分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关于公司办公户的程序有哪些?公司办理公户需要交钱吗?
注册一个公司要多久?公司成立后多久报税?
公司诉讼时效多久?注册成立公司需由两个股东吗?
一个人可以开公司吗?个人成立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有关公司设立流程概述是什么?公司设立流程具体步骤是什么?
公司资本三原则有什么弊端?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有哪些修订?
公司资本原则的定义是什么?传统公司法所确认的是哪几项资本原则?
什么是公司资本?​公司资本的具体形态有几种?
合同法
建筑合同纠纷律师写诉状多少钱?诉状书的种类有哪些?

2023-04-25

民事诉讼时效3年还是5年?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2023-04-24

丧葬费的领取条件和程序是什么?2023丧葬费最新规定

2023-04-21

公司注销多少钱?公司注销要多久?

2023-04-21

复婚证是什么样子?复婚证上会注明复婚吗?

2023-04-14

劳动合同中止与合同解除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具体区别表现有哪些?

2023-04-07

劳动纠纷
建筑合同纠纷律师写诉状多少钱?诉状书的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时效3年还是5年?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丧葬费的领取条件和程序是什么?2023丧葬费最新规定
公司注销多少钱?公司注销要多久?
复婚证是什么样子?复婚证上会注明复婚吗?
劳动合同中止与合同解除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具体区别表现有哪些?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